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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城(英語:Downtown)一詞主要用於北美洲的英語人群,用來指一個城市的商業和文化中心,而且往往是歷史、政治和地理中心,同時也經常是中央商務區(CBD)的代名詞。其標誌是一堆高樓大廈、工商業及文化機構、鐵路及公路線路的匯集處。[2]在英國英語中,通常使用「市中心」(city centre)一詞來代替。而在加拿大,這兩個詞可以互換使用。
牛津英語詞典第一次引入「下城」一詞可追溯到1770年,當時說的是波士頓市中心。[3]有些人認為,「下城」一詞是在紐約市創造的,1830年代被用來指代曼哈頓島南端最初的城鎮。[4]當紐約從一個鎮成長為一個城市,它在島上唯一可以擴張的方向就是往北,從最初的定居點向河的上遊方向擴張。在地圖設計中,習慣上採用上北下南的設計,故任何在最初城鎮北邊的地方都被稱為「上城」(上曼哈頓),且通常是住宅區;而最初的城鎮——也是紐約當時唯一的主要商業中心——則變成了「下城」(下曼哈頓)。[4]
19世紀後期,該詞逐漸在美國和加拿大的城市中被接受,用來指城市的歷史核心,這往往跟城市的金融區、商業中心相吻合。「上城」也在擴張,但程度要小得多。但這兩個詞的方向性都消失了,因此,即使是往北去市中心,波士頓人也會說「下城」。[5]
Downtown lay to the south in Detroit, but to the north in Cleveland, to the east in St. Louis, and to the west in Pittsburgh. In Boston, a resident pointed out in 1880, downtown was in the center of the city. Uptown was north of downtown in Cincinnati, but south of downtown in New Orleans and San Francisco.(底特律的下城在南邊,而克里夫蘭的在北邊,聖路易斯的在東邊,匹茲堡的在西邊。在波士頓,有居民在1880年指出,下城在城市的中心。辛辛那提的上城在下城的北邊,而新奧爾良和舊金山的上城則在下城的南邊。)[5]
值得注意的是,「下城」一詞到1880年代還沒有出現在字典里。[6]但是到1900年代初,「下城」一詞在美國英語中已經明確地確定為城市中央商務區的正式用語。而在英國和西歐,該詞實際上並不為人所知,他們都在使用類似「市中心」含義的詞,比如英語的「city centre」、法語的「le centre-ville」、西班牙語的「el centro」、葡萄牙語的「o centro」和德語的「das Zentrum」。甚至到20世紀早期,英語的旅行作家還認為有必要向讀者解釋一下「下城」含意。[6]
儘管美國的下城沒有嚴格定義的邊界,並且往往是大多數城市用作它們的基本功能區之一,但總是很容易就能找到下城,因為所有的有軌電車和高架鐵路都在這裡交匯,並且——至少在大多數地方——是火車總站所在地。那裡有大百貨商店和大酒店,以及劇院、俱樂部和歌舞廳;一旦技術成熟,那裡還會建起摩天大樓。那裡也是一個城市中最早電氣化的部分。它也是街道最擁擠的地方,而這個問題從來都沒有真正的解決方案。[7]
但最重要的是,下城是一個城市做生意的地方。在這個很小的區域中,有時只有幾百英畝,發生着整個地區大部分的交易,不管是銷售還是購買,零售還是批發。在城市及其周邊地區也有其它商業中心,但下城區域是最主要的一個,真正的中央商務區。隨着下城開展的商務活動越來越多,那些在那裡安家的人被逐漸排擠,便會變賣家產,搬到上城更安靜的住宅區。[8]
摩天大樓將成為下城的標誌。在發明電梯——及後來的高速電梯——之前,大樓的高度被限制在大約六層,這是一個事實上的限制,因為這基本上已經是人們願意爬樓梯的極限。但有了電梯,這一限制被打破,於是開始建造多達十六層的大樓。之後,限制建築物高度的因素,就是牆壁的厚度,因為牆壁要能支撐其上建築的重量。隨着建築越來越高,牆壁的厚度和電梯所需的空間造成可供出租的空間過小,從而使建築無利可圖。打破這一限制的是鐵結構及其後鋼結構建築的發明。這種建築的載荷是由內部的金屬結構骨架支撐的,而其牆壁——及後來的玻璃——只是簡單掛在上面,而不承擔任何重量。[9]
鋼結構摩天大樓最早被用於芝加哥,但1880年代在紐約獲得了最快的發展,然後又在1890年代和1900年代從紐約蔓延到美國其它大部分城市。這種建築明顯缺乏高度限制,引發了是否應當出台法律來限制其高度的激烈辯論,支持者和反對者都提出的許多論點來支持他們的立場。高度限制的問題對下城本身的性質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:應當繼續向核心集中,還是限制高度,迫使它擴張到更大的區域。[9]在短期內,限制高度的支持者的努力獲得了成功。到1910年代,大多數大中型城市實際上都有了高度限制,但紐約——儘管有多種努力共同來制約、費城、底特律、匹茲堡和明尼阿波利斯成為了與眾不同的堅持派。[10]
最終,對摩天大樓的限制並不是限制其高度本身,而是全面的土地使用分區法律。該法對城市的不同部分分別設置要求,不僅會限制高度,還會限制建築物的體積、占建築面積的百分比和建築物阻擋的光線多少,並且還鼓勵縮進,允許通過縮進來增加額外的高度,從而縮小建築物的體積——具體數值取決於建築物所在的區域。紐約是第一個這樣做的城市,於1916年通過了區域劃分決議。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1915年建造的公平大廈引起的,該樓有40層,直上直下,而且沒有縮進。這引起了人們對下城區域的恐懼,擔心它變成一個見不到陽光的黑暗街道迷宮。更糟糕的是(至少在房地產方面),該建築在疲軟的房地產市場上拋出了120萬平方英尺(111,000m2)的辦公空間。對於房地產行業的許多人來說,分區法律就是「合理限制」的一個例子。[11]
紐約通過該法後,其它城市也紛紛效仿,儘管擬議的分區措施確實在某些地方遇到了嚴峻的阻力,這往往是因為其中包含了對高度的過度限制,也有時是因為整個的分區概念被認為不民主,走在社會主義邊緣。[12]最終,制定了一項示範法,即1922年的《標準州級分區授權法》,以指導希望制定分區規劃的城市,它現在幾乎是每個美國城市的一部分。
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,下城區域曾是美國城市的商務區,但是大約從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開始,隨着城市規模和人口的不斷增長,有競爭力的商務區開始出現在下城之外的城市外圍地區。這時,中心商務區一詞開始出現,或多或少地成為下城區域的代名詞。該詞承認了城市中其它商務區的存在,但是賦予了下城「中心」的首要地位,它不一定是地理上的中心,但一定在重要性上處於中心地位。在許多情況下,下城區域或中央商務區本身也開始擴張,例如在曼哈頓,下曼哈頓商務區和更新的中城商務區開始朝對方擴張;[注 1]在芝加哥,下城從盧普區跨過芝加哥河擴張到密歇根大街。事實上,下城的不穩定性是引起商業和房地產利益關注的一個原因,因為商務區不大可能原地不動,而會根據諸多因素來改變位置,並且仍然是城市的主要商務區。1930年代早期,即使是最大的商務區,占該市的面積也不到2%,而大多數商務區則小得多。[13]
房地產利益特別關注下城的移動趨勢,因為下城是每個城市當時土地價值最高的區域。一位評論員說,如果芝加哥的土地價值按地勢圖上的高度顯示,那麼與城市的其它部分相比,盧普區就相當於喜馬拉雅山上的高峰。在1926年,芝加哥的中央商務區,其面積占整個城市面積還不到1%,但其土地價值卻占整個城市的20%。同樣的關係也發生在1920年代中期的聖路易斯(20%)和1930年代初期的洛杉磯(17%)。因此,當一個下城開始改變其位置時,一些樓主將失去大量的金錢,而其他人則會坐享其成。[14]
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,下城發生變化的一種方式是,工業企業開始撤離下城,轉移到城市周邊,這意味着下城的主要業務變成了蓬勃發展的第三產業。全新的公司跟隨着老公司,從沒有來過下城,而安頓在城市或市區邊緣。工業區在這些區域發展起來,有時這些區域會被專門劃分為工業用地。那裡的土地比下城便宜得多,財產稅更低,原材料與製成品的運輸也容易得多,因為不像下城經常出現交通擁堵,並且隨着電話系統的改進,工業公司仍然能夠與外界保持聯繫,尤其是其它地方與他們有業務往來的公司。遷移的結果是,製造業不再是下城商業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。[15]
在進入20世紀之前,另一個類開始遠離下城的是大型文化機構:博物館、交響音樂廳、大型圖書館等。下城的高地價不是唯一的因素,另一個原因是下城已經沒有更多空間,而這些機構又想要更大塊的土地,這樣他們的建築本身就可以很容易地被視為藝術作品。諸如大都會藝術博物館、紐約歷史學會、美國自然史博物館和紐約市博物館等在曼哈頓的機構,都搬離了下城,類似的還有波士頓美術館、波士頓公共圖書館、波士頓交響樂團、波士頓的馬薩諸塞歷史學會、克利夫蘭藝術博物館、巴爾的摩藝術博物館、底特律公共圖書館和底特律美術館,以及匹茲堡的大部分文化機構。公眾對這些舉動的反應喜憂參半,有些人對下城的物質社會失去了文化設施的平衡而感到悲哀,而另一些人,尤其是那些房地產從業者,則聞到了文化機構所留下的土地的價值。[16]
主要文化機構從下城的流失,使之成為了主要用於商業活動的地方,但零售業的流失,則決定了其商業類型。像百貨商店一類的大型零售商過去一直傾向於向居住區移動,以使它的顧客更容易到達。但1920年以後,他們開始聚集在城市周邊的次要商業區。諸如傑西潘尼、伍爾沃斯、克萊斯格(Kresge,凱馬特的前身)和W·T·格蘭特等連鎖店的增長,促進了外圍購物區的重要性,它們的銷售額開始超過那些留在中央商務區的零售店,並促使那些商店在次要區域開設分支,以嘗試靠近那裡的顧客,而不是讓顧客來到下城。[17]
娛樂場所也促進了商業的疏解,從而影響了下城和中央商務區的重要性和影響力。劇院、表演廳、舞廳和夜總會曾經主要位於下城,而五分錢影院則遍布整個城市。電影成為主流媒介後,放映商開始建設電影院來放電影。他們起初同樣是把電影院也建在下城,但是,和零售商一樣,洛伊斯等連鎖放映商開始在容易找到大量觀眾的地方建設電影院;同樣,把產品帶給顧客,是很重要的。到1920年代後期,下城以外電影院的數量已經遠遠超過了中心區。不是所有在周邊的電影院都是豪華的,但有些是,而且網絡效應使得下城不再是城市的娛樂中心。[18]
隨着製造業、主要文化機構、城市中很多零售商店的流失,及其娛樂中心地位的喪失,下城的性質發生了很大變化。那裡仍然聚集着銀行、股票和商品交易所、律師和會計師事務所、主要工業企業和公共事業的總部、保險公司和廣告公司,並且還不斷建造新的、更高的摩天大樓,用於辦公室、酒店,甚至是百貨商店,但它仍然由於疏解造成的影響而穩步地喪失地位。其日間人口數量跟不上其周圍的城市人口增長,其地產價值雖不斷上升,但其上升速度不像次要商務區那麼快。下城仍然是中央商務區,並且仍然是進行商務和商業活動最重要的地區,但它不再擁有像以前那樣的主導地位。[19]
疏解降低了下城在美國城市生活的重要性,這歸結為很多因素,包括每個城市的正常增長模式;技術進步,比如電話,它使得企業之間的遠距離交流更加容易,從而減少了對集中式商業核心的需求;私人汽車的興起,使購物者前往外圍商業區變得更容易;有軌電車票價的大幅上漲;以及下城地區狹窄街道持續的擁堵問題。[20]
人們對於疏解的原因莫衷一是,而對於疏解會如何影響中央商務區更是各執己見,人們的觀點各異,從相信它會充分削弱下城,最終導致下城僅由辦公室和企業巨頭的總部組成;到相信疏解使得不再需要下城,並將導致下城(或許應當)徹底死亡,成為其無法緩解的交通擁堵的受害者。介於中間的人則認為,雖然該地區的影響力會減弱,但並不足以阻止其保持「太陽」的地位,那些外圍商業區只能繞着它轉。其他人則懷疑疏解是否會產生應有的強烈衝擊。下城取得其地位,是城市進化的自然組成部分,或是商人和業主事實上串謀的非自然結果,因此,疏解會如何影響下城的問題,就和該地區合法性的問題綁在了一起。[21]
疏解還加劇了下城和新興商業區之間的競爭。例如在洛杉磯,下城和威爾希爾大道(Wilshire Boulevard)在爭奪統治地位,而辛辛那提的競爭發生在以噴泉廣場(Fountain Square)為中心的舊下城與運河街(Canal Street)的商業區之間。疏解導致下城式微,因而區域之間競爭更加激烈,因此現在相對來說更加平等。[22]
與美國生活中幾乎所有其它方面一樣,大蕭條對全國的下城區域都產生了重大影響。下城正掀起一場建設大熱潮,大量新的商業和辦公空間、酒店和百貨商店已經建成。到1931年,曼哈頓已經有89座30層及以上的建築,從1925年到1931年,辦公空間幾乎翻番;芝加哥幾乎增長了75%,費城幾乎增長了三分之二,而新奧爾良和丹佛也超過了50%。在1920年代,紐約的酒店客房增加了500,000間,從1927年至1931年建造了84個大酒店,酒店面積增加了三分之二。[23]
當繁榮結束,而大蕭條開始產生作用時,這些新的空間很多都變得多餘了。小樓的樓主無法保證有足夠多的租戶來支付他們的開銷,於是把他們的樓拆了。不久前,它們還是較高的樓,但現在卻變成了一兩層的停車庫或地面停車場。它們被廣泛地稱為「納稅者」,因為它們為所有者帶來的收入,足夠支付它們需要納的稅款。租金下降,有時多達30%,並且不付租金的情況在增加。即使「納稅者」占據了商業空間,空置率依然急劇上升。業主違約,下城的房地產喪失了客觀的價值:芝加哥盧普區下降了25-30%——但城市中其它地區,包括外圍商業區的房價,情況甚至更糟。[23]
百貨商店遭受重創;他們大多數都想方設法堅持開門,但很少有人賺錢。酒店需要大量工作人員,只有入住率高才能獲利,因此也深受影響;在曼哈頓,酒店入住率從1929年的70%,下降到1933年的50%左右。房價大跌,收入下降,許多酒店關閉或違約。到1934年,曼哈頓已經有80%的酒店歸其債權人所擁有。[23]
1930年代中期開始從大蕭條的影響中緩慢復甦,到1930年代末減速,並隨着二戰的開始而加速,這樣,在1940年代初,該國在很大程度上走出了蕭條。過剩的商業空間開始被使用,空置率下降,百貨商店的銷售量上漲,酒店入住率上升,收入增加。[24]
儘管有所回升,該國下城的晝間人口並未出現反彈。例如,從1929年到1949年,芝加哥全市人口增長了7%,整個都會區的人口增長了大約14%,但盧普區的晝間人口只增長了0.3%。也有一些例外,比如紐約,這種模式在美國城市中比較典型,並且與城市自身的增長率下降有關。美國的城市發展速度比美國歷史上任何時期都要慢得多,有些城市的人口甚至出現了下滑。都會區的增長速度快於其內部的城市,這標誌着幾十年城市蔓延的開始,但它們的增長速度也比平時慢。下城的晝間人口也減少了,因為人們現在都去外圍商業區,它們開車從家去這些地方更近,既可以購物和娛樂,也可以做生意和工作。在公共交通之外,更多地使用汽車,也對下城不利,由於有軌電車線路都匯集到下城,而道路卻哪兒都能去。所有這些因素導致了,相對於整個城市和都會區,下城的復甦更緩慢。[24]
下城不再像以前那樣是整個城市生活的中心,其另一個跡象是,其零售貿易相對於外圍商業區來說有所減少。外圍商業區收益於連鎖店的增長,而這又不利於下城的大型百貨商店。此外,許多人原以為一旦經濟好轉「納稅者」就會消失,但實際上它們卻保留了下來,甚至數量還增加了。在1940年代初期,芝加哥盧普區有18%的土地空閒,或是用於停車;同期在洛杉磯,這一數字是25%。對商業空間的需求低迷,因此建造昂貴的新建築賺不到錢,銀行也開始拒絕為這種目的提供貸款,將中央商務區的整個社區劃入紅線。[24]
典型的美國下城有一些獨有的特點。 在1950年代戰後經濟繁榮時期,大多數下城的居住人口銳減。究其原因,有清除貧民窟,建設州際公路系統,以及白人群飛迅速從城市核心蔓延到郊區。[25]執行城市復興計劃雖出於好意,但並不適合,導致下城最終被超高層辦公大樓占領,裡面的白領都是來自郊區的通勤者,而剩下的居住人口則進一步淪為失業、貧窮和無家可歸人群。[26]在1990年代之前,許多面向辦公室的企業開始放棄老舊的下城來到郊區,形成了現在所謂的「邊緣城市」。一本教科書在解釋為什麼邊緣城市盛行時,指出:
大城市的中心區伴隨着骯髒、犯罪、地鐵、壓力、擁擠、高稅收和公立學校缺乏。邊緣城市並不能避免所有這些問題(尤其是擁擠),但是現在他們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大部分問題。[27]
此後,在2000年到2010年間,下城區域人口增長迅速。在美國,至少有五百萬人的大都會區,距市政廳兩英里範圍內的人口增長速度,比整個大都會區快一倍。[28][29]
「下城」(Downtown)和「上城」(Uptown)這兩個詞可以作為基本方向,例如在曼哈頓,「下城」也是一個相對的地理術語。如果在說話者當前所在位置的南方,則大多數地方都可以稱為「下城」。在說話者北邊的,則稱為「上城」。在紐約通用的短語「我們要乘下城的地鐵」(We're going to take the subway downtown)中,「下城」指朝向地理方位上的南方。一個人站在121街並向南走了十個街區,也可以說向下城走了十個街區。「上城」一詞則用來指基本方向中的北方。這種概念的來源是,曼哈頓是一個狹長形狀的島,大致呈南北走向,最寬的地方也不超過2英里(3.2公里)。因此,島上的交通也都是朝向上城和下城方向。其它的區要寬一些,而「下城」則代表下曼哈頓、布魯克林下城或一些更近的商業區。商業的成功將南布朗克斯提升為「布朗克斯下城」。[30]
在某些北美城市中,「下城」是城市中央商務區所在街區的正式名稱。北美多數主要城市都緊挨主要的水體,如海洋、湖泊和河流。隨着城市的擴張,人們新建的區域漸漸遠離水體和城市的歷史核心區,往往是越來越高。因此北美城市的中央商務區及歷史核心區,其海拔高度相對於城市的其它部分,往往位於低處。許多城市使用了曼哈頓模式,繼續使用「下城」、「中城」和「上城」作為非正式的相對地理詞彙,及特定地區的正式名稱。不過,費城採用的名稱是中心城,而非下城。這是由於費城的商務區所處的城市中心位置,以及費城的歷史和環境;「中心城」對應於1854年與費城縣合併之前的費城市,而費城縣與周圍其它的區不同,它沒有自己獨特的名字;在城市最初的街區圖上,城市的中心也是費城市政廳所在地。新奧爾良用中央商務區(或CBD)來稱呼他們的下城,因為歷史上的法國區通常這樣稱呼城市歷史悠久的下城區域,而CBD南邊的另外一片區域則被稱為「下城」。
(美國人口最多的50個城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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